4月1日,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《节约能源法》(修订稿)正式生效,一批配套法规也将陆续出台。4月3日,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秘书长王文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,新版《节约能源法》对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的化工行业来说,绝对是利好政策。但他同时认为,化工行业能不能及时抓住机遇很难说,特别是当前部分企业领导节能意识淡薄、企业内部能源消耗管理出现真空等现象令人担忧。
化工行业是国家节能减排重点关注的行业。数据显示,2006年,化学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量为4.13吨标准煤,比上年降低9%,取得了很好的节能效果。但能源成本在化工产品生产成本中仍占有很高的比例,尤其是几种主要高耗能产品,如气头合成氨的能源成本占产品成本的75%左右,煤头中小型合成氨能源成本占70%左右,烧碱能源成本占60%以上,黄磷能源成本占60%以上,纯碱能源成本占20%左右,电石能源成本占75%以上。到2010年,化学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应降至3.63吨标准煤,“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”,王文堂说。
据王文堂介绍,目前化工主要产品能耗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也有较大差距。如目前国内乙烯平均单耗为670千克标油/吨左右,与日韩乙烯单耗500千克标油/吨(石脑油为原料)、550千克标油/吨(轻柴油为原料)相比,差距明显;国内先后引进大型合成氨装置30多套,目前吨氨能耗平均37吉焦/吨,比国外平均水平29吉焦/吨高出近30%。
记者了解到,尽管节能减排形势严峻,但从全行业对节能减排紧迫性的认识来看,同样不令人乐观。王文堂列出了几方面的问题。
首先,企业的节能意识依然淡薄。从化工节能协会掌握的情况来看,目前,真正重视节能的企业和企业领导并不多。“干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”要求干家企业都建立节能领导小组,但很多企业都是名不符实;企业一线技术人员对节能政策;节能方法知之甚少,与“全民节能”的要求相距遥远。由于节能意识的缺乏,使很多节能机会都丧失掉了,生产过程本可以采取的节能技术措施没有采用。
其次,节能机构、节能技术人员缺乏。节能工作涉及企业的各个方面,需要有专门的机构、专门的人员统筹考虑。但目前的多数企业对节能的理解方式存在问题,包括“干家企业”很多都没有独立的节能部门,多数企业仅设一个节能岗位,挂靠在生产部门或设备动力部门,甚至有一些重点用能单位没有一个专门从事节能工作的岗位。由于没有专门的能源管理人员,许多企业对能源消耗在哪里根本就是一本糊涂账。这不仅不可能把存在的节能潜力挖掘出来,而且对于了解先进节能技术信息、应用先进节能技术也都是很大的障碍。
第三,缺乏节能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标准,没有统一、权威的分析方法,即使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,其结果往往不被企业主要负责人认可,这就使企业继续采用节能新技术的动.力不足,对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也不积极,从而影响了节能技术的推广。
王文堂提醒说,现在《节约能源法》(修订稿)正式生效了,而且新政策有很强的可操作性,化工企业应该适时抢抓机遇,推动企业的节能技术进步。
比如,在新修订的《节约能源法》中首次加入的“激励措施”中明确规定: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,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、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、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、节能宣传培训、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;国家对生产、使用列入推广目录的节能技术、节能产品,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;国家还将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,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开发、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优惠贷款。
“有了这些有效的激励措施,企业就应在加强内部能源管理和促进技术进步上多动脑筋,包括在企业内部配备专职能源管理人员,尽快完善





